2014年1月27日 星期一

也來說說男女平等

首先,我把平等分為三類:法律上的平等、觀念上有些平等、難以平等。

1.法律上的平等

  • 受教權
  • 家庭暴力
  • 產假
  • 生理假
  • 薪資平等
  • 性別歧視
  • 從母姓
  • 財產權
  • ......

2.觀念上"有些"平等

  • 女性收入、學歷比男性高。
  • 女性的年齡、身高比男性高。
  • 媳婦在家庭中的角色。
  • 結婚後可搬離父母家,甚至一起住女方家的房子。
  • 女性婚後回娘家拿東西,不再被說成是女兒賊。
  • 女性不一定要在家顧小孩,最好能工作負擔家計,男性也不一定要外出工作,可留在家顧小孩。
  • 媳婦要照顧公婆,女婿也要孝順岳父母。
  • 女兒出嫁不一定要潑水。

3.難以平等

  • 女嫁男,而不是男嫁女。
  • 女兒和兒子被對待的方式,生女是賠錢貨,栽培愈多賠愈多。
  • 男性從小就被較優惠的對待,大部份的資源仍傾壓在男性身上,男性得到了大部份的滋養。
  • 男孩被疼愛保護,女孩自立自強,媽寶的男性高過女性。
  • 女性必需生育孩子,成為職場瓶頸。
  • 賺錢能力較低的女性,在婚姻上被視為找長期飯票的一方,對家庭的貢獻不被珍惜。

現況:

  • 法律上的平等僅止於法律上。
  • 男女工作能力不相上下,男女同競爭一份工作,在公車捷運上男女也同搶一個位置。
  • 男性不再努力成為強者、家的保護者,甚至連約會的費用也讓男人感到不勝負擔。
  • 大家認為女性不再是弱者,女性不再受保護,卻是更堅強、更辛苦、更孤單的活著。
  • 男性失去了傳統的自我價值:剛毅、堅強、勇敢、保護、開拓、進取、冒險、追求卓越...
  • 女性失去了傳統的自我價值:堅忍、智慧、委身、以柔克剛...
  • 男性期望的柔弱女變成職場勁敵,對女性又愛又恨。
  • 在男女平等的分工下,原本一方主外,一方主內,全部變成除以二,造成蠟燭三頭燒的上班族(上班、家庭生兒育女、長輩)。
  • 家庭形態由一主一輔,轉為雙頭馬車。
  • 男女的關係處於一種不穩定的翹翹板關係,似乎一邊強了,另一邊就弱了,這樣的關係難以合作。
  • 男性願意在職場上拼鬥,卻沒有勇氣去爭取幸福。
  • 晚婚族、離婚族、不婚族、頂客族愈來愈多。
  • 女性主義是由原先的男性主義下,女人找出自立自強的辦法,但似乎還沒起什麼作用,很多事表面看似平等,實際上完全不是那回事。
  • 男女平等主義,並未讓男女得到真正的平等,讓男女都變得更辛苦,男女關係變得敵對緊張,女性必需更堅強的活著,而讓男性迷失了自我價值。
  • 都會男女難以獲得幸福的原因是,男女關係失去了平衡,過去也許不平等,但卻是平衡的,現在看似平等,卻是紛亂的。

她仍夢想著一位白馬王子

  • 她們仍希望眼前的男人的肩膀是可靠的,是帶領著她們的,是精神的寄託,是城堡的國王兼勇士。
  • 現今男性視女性主義者為勁敵,事實上,她還是原先那個脆弱需要人保護和呵護的女人。
  • 大多數女性仍期待著男性厚實的臂膀帶來解救(雖然從前的男性主義讓女性卑苦)。

幸福是一種互補關係,不是平等關係


男女在爭取平等的同時,本質的需求並沒有改變,所以,

男人在要得到婚姻甜美的果實之前,仍需先付出努力,把握機會爭取幸福,別忘了原先的男子氣概,很有效的!

女人呢,平等並不能帶來幸福,只有找一個和你合得來的男人,當妳是大女人,就找一個小男人,當妳是小女人,就找一個大男人吧!


平等不是性別問題,是體制問題


天生萬物,各有各所長,天生有不同的特點,就是一種平等。天生的不同讓我們用合作關係來產生更大的力量,而非敵對和怨懟。

如果今天女嫁男改為男嫁女,則情況反轉,女性會受到較好的對待和重視,從世界上少數母系社會中可見。而體制是社會演變過程中自古沿襲下來的方式,適用於過去,不見得適用於現在,這個時代能承擔責任者不再限於男性。

在法律中並未規範出嫁者必為女性,也未言及出嫁者就可免除孝順直系親人的義務,認為女兒出嫁就是潑出去的水,故意進行關係的切割、分化是不人道,也是愚蠢的,終將導致家庭破碎。


最後,想奉勸那些不公平製造者/幫凶,尤其女人別再為難女人:
  • 對兒女差別待遇的父母
  • 視男人、兒子為唯一依靠的人
  • 高高在上,視媳婦為佣人,不懂感恩的公公婆婆
  • 自以為弱勢,沒自信的女方家庭
  • 偏坦男人的女人
  • 認為女生沒地位,一輩子用苦瓜臉生活的女人
  • 暗藏私心,表面一派溫柔慈祥的女人
  • 拿歪理來合理化以上行為的人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

延伸閱讀